在了解去澳大利亞留學的陪讀政策之前,首先解釋一下使館定義的陪讀概念:學生獲得澳大利亞留學生簽證后,學生可以攜家庭成員一同前往澳洲。
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及小孩。 配偶的定義:已結婚或同居伴侶(包括異性、同性伴侶)。
小孩的定義:未滿18歲,親生和通過正規(guī)途徑領養(yǎng)的都算。
大部分的學生簽證是允許陪讀的,但是使館也明確規(guī)定了學生簽證持有人的條件:所學課程要超過一年的時間或者已經在澳洲學習超過1年的時間。如果學生簽證持有人是在留學期間有了配偶,要求前往陪讀,則必須重新更改留學生最初在移民局注冊的信息,比如學生的婚姻狀況,以及配偶信息登記等。
于此同時,只要滿足學生簽證持有人在澳洲已經學習超過一年的條件,則配偶都可以申請陪讀,而跟學生簽證持有人在澳所剩課程時間沒有任何關系。舉例說明, A學生已經在澳大利亞學習了兩年的時間,預計還有半年的時間完成剩余的留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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