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合法地在校外工作,必須在以下學校就讀:
-和省政府簽有校外工作協(xié)議的公立大學、學院、教育機構﹔
-在公立學校條款和規(guī)定下運作,至少50%的資金來自政府補助,且和省政府簽有校外工作協(xié)議的私立大學、學院、教育機構(目前符合條件的只有魁北克的私立CEGEP)。
符合以上條件的留學生僅能夠在和加拿大移民局簽定協(xié)議的省份工作,這些省份包括:曼省,諾省,安省,PEI,魁省(蒙特利爾地區(qū)除外)。其它省份目前還在和加拿大移民局就留學生校外工作繼續(xù)協(xié)商。
在校外工作的留學生必須在開始工作前申請工作簽證,留學生的工作簽證將允許留學生在上學期間每周工作20個小時,在常規(guī)假期(寒假、暑假、春假)每周工作40個小時。
申請工簽的條件:
-持有有效學習許可
-就讀于和移民局簽訂留學生校外工作備忘錄的省份
-就讀于和上述省份簽訂協(xié)議的大學、學院和將有幾個的全日制學生
-在申請前的12個月中至少有6個月是上述學校的全日制學生
-良好的學習記錄
-授權學校,省政府和移民局分享你的個人信息
-填寫工簽申請表格
-交納150元申請費
有以下情況的學生不得申請校外工作簽證:
正參加加拿大外交部資助的加拿大英聯(lián)邦獎學金項目﹔
正參加加拿大外交部資助的加拿大政府獎勵項目﹔
正接受加拿大國際發(fā)展局的資助﹔
正上ESL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