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外交部領事司消息,apec商務旅行卡計劃是亞太經合組織的一項計劃,促進商務人員自由流動,從1997年實施。持有這種卡,在3年有效期內,持卡人可隨時出入亞太經合組織的成員地區(qū),每次可停留3個月。
apec共有21個成員,其中已加入并實施該計劃的apec成員有18個,包括中國、中國香港、中國臺北、澳大利亞、新西蘭、文萊、印度尼西亞、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日本、新加坡、越南、智利、秘魯、巴布亞新幾內亞和墨西哥。中國從2003年開始為國資委管理的大型國企人員發(fā)卡;2004年10月,開始為從事apec事務的政府官員及在apec組織任職的中國籍官員發(fā)卡;2005年開始試點為大型民營企業(yè)人員發(fā)卡;2007年3月開始全面為民營企業(yè)人員發(fā)卡。
深圳民營企業(yè)人員今年有望能夠申請apec商務旅行卡,持有該卡,今后在包括澳大利亞、新加坡、韓國等apec的18個成員地區(qū)進行商務活動,不必再繁瑣地辦理簽證。
沈先生是深圳一位民營企業(yè)主,因工作關系時常出國,最近他和一位福州的客戶在海關過境時,發(fā)現該客戶用一張apec商務旅行卡,使用外交禮遇通道、兩分鐘就辦好了過關手續(xù),而自己排了兩小時的隊才能過境。沈先生向本報咨詢,自己能否像那位客戶一樣也申請一張apec商務旅行卡呢?
目前,經過外交部授權,深圳外辦也可以申請apec商務旅行卡,但昨日記者咨詢深圳外辦得知,具體的申請細則正在制定中,暫未發(fā)卡,但會盡快推出apec商務旅行卡的申辦業(yè)務,這也將是今年的工作重點,今后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yè)盡量放開。
來源:未名空間(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