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生在意大利留居是允許進行受雇工作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目的是為了給留學生提供增加收入的機會,但是又不能過多的犧牲學習時間。對此法律規(guī)定,持有留學生居留者可以簽訂工作合同,但是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20個小時,或者說全年52周總計打工時間不得超過1040個小時。
而根據上述規(guī)定留學生可以進行半工半讀,即一周有20個小時打工,工作12個月,或者全工一周40個小時,但是最多只能工作6個月。如果留學生要進行資助工作或仍舊是受雇工作但超過所限制的小時數,那就應該利用勞工輸入中的分配名額將留學生居留轉換成工作居留。
除此之外只有對于在意大利大學畢業(yè)以及意大利境內合法居住直到成年的學生,才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外可以例外,即允許他們在勞工輸入名額之外轉換居留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