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10日宣布,從7月15日起受理新增的赴港澳工作、就學申請,以配合香港特區(qū)政府同日啟動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按照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推出了方便內地居民赴港澳工作就學的具體措施。受理范圍包括經香港入境事務處批準的赴港工作、就學、培訓人員及家屬。經批準的赴港工作或者赴港澳就讀的北京市居民及家屬,在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時,可同時申請辦理中國公民因私普通護照。
同時,在港就學人員持原因公證件,因簽注期滿前不能完成課程需繼續(xù)學習的,可憑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fā)的延期逗留簽注或“簽注轉移”和原因公證件,通過香港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換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學習簽注。在澳就學人員持原因公證件,因簽注期滿前不能完成課程需繼續(xù)學習的,可憑學校的在學證明書和因公證件,通過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換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學習簽注。
又訊,昨天是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時間縮短至10個工作日的第一天,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護照申請近700份、港澳通行證申請700余份。其中后者比前一天增加一倍。隨著辦理時間縮短為更多公民知曉,公安機關估計會有更多的人前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