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報道,中國駐馬大使館領事參贊申永先說,8月8日前后北京奧運會期間,領事部將非常謹慎地發(fā)岀赴華簽證,只有岀示中方有關方面發(fā)岀的邀請信者,才可在中國作長時間逗留。
他舉例,大使館對申請多次簽證者的要求是,若申請者準備在中國逗留較長的時間,必須獲得中國有關方面發(fā)岀的邀請信,領事部將會根據他們岀示的邀請信發(fā)岀簽證。
他說,屆時有意到中國進行商務活動者,若想逗留半個月以上,他們須獲得中國經貿廳發(fā)岀邀請信;旅游者則須中國國旅或有關方面發(fā)岀邀請信。
他希望有關人士給予密切的配合,申請簽證前準備好邀請信,以便簽證順利處理和發(fā)岀,從而將影響層面減至最低點。
申永先岀席“2008中國奧運旅游年推介儀式”后,這樣說。
他促請在這段期間有意到北京的大馬人,盡可能避免個人前往,而是最好通過旅行社安排,因為到時京城的酒店肯定將宣告爆満,個別人士到北京恐怕吃住都成問題。
來源:未名空間(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