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11月20日電(記者潘革平)斯特拉斯堡消息:歐洲議會20日在其總部所在地斯特拉斯堡召開的全會上通過決議,批準了旨在吸引外國高技術人才的“藍卡”計劃。
決議對“藍卡”計劃的實施作出了一系列明確的規(guī)定。例如,藍卡的申請者必須擁有歐盟成員國所認可的大學文憑或至少五年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在歐盟成員國境內找到固定工作,且其薪金必須至少是該國同等職種平均薪酬的1.7倍等。
歐盟“藍卡”計劃是在借鑒了美國的“綠卡”制度基礎上推出的,它實際是一種工作和居留許可證。歐盟27個成員國都有權根據(jù)本國情況決定“藍卡”的發(fā)放數(shù)量及允許工作的領域,但“藍卡”的發(fā)放條件必須遵循歐盟統(tǒng)一制訂的標準。
“藍卡”計劃對技術移民給予了許多優(yōu)惠條件,如可以優(yōu)先獲得家庭團聚簽證;在工作滿三年之后,可選擇到另外一個歐盟國家工作;即使返回原籍地,以后也可以自由進入歐盟工作;能夠享受與歐盟成員國公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勞動條件等。
歐洲議會的決議還要求歐盟相關機構對“藍卡”計劃作進一步完善,使它在緩解歐盟就業(yè)壓力的同時,既不會造成其他國家的“人才流失”,也不會使“藍卡”持有人享受到比歐盟成員國公民“更高的待遇”。
歐盟“藍卡”計劃是在限制非法移民、控制普通移民的同時,吸引和鼓勵高智商和高知識結構的人才到歐盟就業(yè),努力改變歐盟就業(yè)人員的知識結構,為歐盟經濟社會發(fā)展做長遠打算!八{卡”計劃有望在未來20年內吸引至少2000萬來自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技術人才到歐盟國家就業(yè)。
來源:未名空間(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