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德國開始實施歐盟以外高知人才引進法案,降低了留學生在德國居留的門坎。新法案實施后,外國學生在學習期間,每年合法兼職工作時間由90天延長至120天。學業(yè)結束后,外國學生可在德國居留的時間由12個月延長為18個月,以便找到一份符合自己資質的工作。在找工作期間,外國學生可以無時間限制地兼職。工作簽證無須通過聯邦就業(yè)局審核同意。如果外國學者或者有專業(yè)資質的人有工作合同證明,且年收入在44800歐元左右(一些指定的人才稀缺職業(yè)為35000歐元),可持藍卡在德國工作,有藍卡的外國人在工作2至3年后可獲得長久居留許可。
為吸引更多留學生,韓國在2012年簡化了針對留學生的簽證發(fā)放程序,并允許留學生從完成語言進修的12月至大學入學的3月期間,停留在國內。在韓國學習滿6個月以上的學生均可以申請打工許可(包括持D4簽證入境的韓國語研修生)。同時,韓國降低了韓語進修生的健康保險費,由原來的7萬韓元降至3.6萬韓元,并建立“韓國留學綜合系統(tǒng)”,給留學生提供一站式留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