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你在美國呆多久不是由VO決定,而是有海關人員決定(I94),所以DS156上item26關于“how long do you intend to stay in US”并不決定時間。但最近我聽人說,他父母的B2簽證上竟然有2 months' visit的加注,這樣海關官員是不是只會給兩個月的時間???
我的經(jīng)驗:
我父母02年簽證,當時一心想簽到,所以156上填了一個月,于是VO在簽證頁上加注了“1 months visit”。后來入關的時候我給海關寫了封信,他們在I94表上給了六個月,但背面也注明“1 months visit”。后來就發(fā)生了我爸媽幾千悲劇的情況。我覺得:156上要照實填,免得到時候后悔。其實對簽證官來說,6個月以內(nèi)無論多久都差不多,想給就給了,不想給就不會給。我這次給他們的申請表上填的是3-6個月,到時候無論給多久再也不延期了。
來源:未名空間(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