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持B類簽證來美,入境時被批準停留三個月,可否申請延期,最多可延多長時間?若離境三個月后再回來可以嗎?聽說就算持多次往返有效的簽證,若入境太頻繁,移民局可拒入境,是否如此?若同時申請簽證延期及轉(zhuǎn)換其它簽證可以嗎?
答:B類簽證也稱訪問者簽證(VISITORS VISA),細分下來,B1簽證是商務訪問類別,B2簽證是旅游者類別。B1簽證允許持證者以商務活動在美國逗留,但不能在美國受雇用,也不能自己經(jīng)營公司,簡單地說就是不能做“常規(guī)”的工作,持證者的活動應當局限于投資、購物、參觀考察、洽談業(yè)務,或代表美國境外公司從事合法的活動。B2簽證允許持證者在美國旅游,但不能在美國從事任何與商業(yè)有關(guān)的活動。當然,購買個人或家庭消費品不在此限制之列。
一般說來,B類簽證最多可以在美國逗留半年,有時候B1簽證可以允許逗留一年,持B類簽證入境是可以將停留期申請延長,比如說若開始的停留期是三個月,可獲延長三個月至半年,但必須移民局批準及在逗留期到期前提出申請。
對那些持B2類旅游簽證反復進入美國、或入境時間太接近以及長期逗留美國的人,海關(guān)人員可能會懷疑入境者的意圖,以及與簽證意圖有違背,持證人往往最終會受到各種限制,甚至有可能被拒絕入境。一般來說,在離境后半年或一年后再來美,受到海關(guān)人員懷疑的機率則減小很多。
因為同樣的原因,一般不鼓勵持證人同時進行延期申請及轉(zhuǎn)換簽證申請,如要這么做,可考慮先申請延期,再申請轉(zhuǎn)換簽證,但若延期申請被拒,而簽證過期后想再轉(zhuǎn)換簽證也是很難辦理的。故此申請轉(zhuǎn)換簽證最好在逗留期到期前提出。
持B類簽證有一次入境的,也有多次入境的。給申請者一次入境還是多次入境,完全是由使領(lǐng)館決定。申請B類簽證也需要經(jīng)過面試,任何流露出想滯留美國,或引起簽證官這類懷疑,都會被拒簽。實際上,第一次申請商務簽證的審查都很嚴,拒簽率很高。但如果如果有過持商務簽證進入美國按時歸國的經(jīng)歷,以后申請時審查會寬松些。但是對那些過于頻繁進出美國的商務簽證者,簽證官也會懷疑。
另外有必要提醒持B簽證來美就學的人,此類簽證不能直接入學,入境后必須申請轉(zhuǎn)換F學生簽證,批準后才能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