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權自由聯(lián)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簡稱ACLU)7日具狀,向帕沙迪納聯(lián)邦上訴法庭抗議,不滿政府在召開聽證會前長期拘留4名移民,其中一人是印度尼西亞華僑。
ACLU發(fā)言人索勒(Michael Soller)說,該組織和史丹福大學移民權利中心在去年11月,聯(lián)名為4名被囚禁在圣佩卓拘留中心的移民提出集體訴訟,將國土安全部(DHS)、移民執(zhí)法局(ICE)、以及司法部長列為被告。
包括印度尼西亞華裔蘇沃斯(Raymond Soeoth,譯音)、非洲裔男子Amadou Lamine Diouf、以及Luis Felipe Casas-Castrillon 和Manuel Prieto-Romero在內的四名「非法移民」在去年2月以前,已經(jīng)被羈押在圣佩卓居留中心超過2年,始終未替他們召開保釋聽證會,直到該聯(lián)盟「出面介入」后才獲準交保。
索勒表示,雖然當事人目前均已獲釋準交保,但是他們的移民案仍然懸而待定,政府隨時都可能找理由將他們重新囚禁,因此,他們一直生活在惶恐之中。
該聯(lián)盟的律師阿如拉納森(Ahilan Arulanantham)則指出,當事人對美國社會安全毫無威脅,不應受到如此待遇。況且,將一個人長期囚禁,不給予上法庭的機會,不是美國這個講究人權的國家應有的作法,他強調,美國的法律不僅適用于美國公民,對所有在這個國家生活的人都應該一樣。也就是說政府無權在未上法庭前,長期囚禁移民。
ICE發(fā)言人海莉(Lori Haley)7日向本報指出,ICE拘留移民通常是為了讓他們進入正規(guī)的移民程序,并決定是否將其遣返。也有許多移民因為擁有犯罪記錄而遭到囚禁和遣返。但是她拒絕就該案及ACLU的起訴表態(tài)。
本案當事人之一蘇沃斯為印度尼西亞華僑,他在1999年2月和妻子辛迪(Cindy)以旅游簽證從印度尼西亞來到美國,并申請政治庇護。政府于2000年5月拒絕了他的申請,并將其列入遞解出境人員名單。2004年9月1日,移民執(zhí)法局官員從他家中將其逮捕,并關押在圣佩卓拘留中心,他在那里度過了2年半的拘留生活,沒有得到聽證會的機會。去年2月12日獲釋后,他一直在等待政治庇護重申的結果。
目前蘇沃斯在洛杉磯國際機場擔任shuttle司機的工作,妻子辛迪也在打工。夫妻二人居住在洛杉磯東部的芳塔納(Fontana),生活穩(wěn)定,收支平衡。
另悉,ACLU發(fā)現(xiàn),蘇沃斯和Diouf在被遣返過程中,曾被「非法」注射強效鎮(zhèn)定藥物,關于這一點,自由民權聯(lián)盟組織業(yè)在去年6月另案提出控訴,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來源:未名空間(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