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申請人必須先申請獲得哈佛大學或麻省理工學院錄取通知書(無需免學費),并經(jīng)所在單位推薦后,才有獎學金項目申請人資格。
近日,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在官網(wǎng)公布,劉延東國務委員在中美人文交流高層磋商機制第二次會議訪美期間,與美方達成合作協(xié)議,為進一步促進我國重點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gòu)與國外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培養(yǎng)高層次拔尖創(chuàng)新型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美國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共同開展合作,選派具有特別發(fā)展?jié)摿Φ膬?yōu)秀人才赴兩校攻讀博士學位,選派計劃為哈佛大學每年15人,麻省理工學院每年5人。
申請人須在2012年3月20日前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向留學基金委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已簽名的留學基金委《出國留學申請表》、國內(nèi)單位推薦函、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向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提交的全套申請材料復印件一份)須于2012年3月27日之前通過所在單位推薦后提交留學基金委。
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評審,實行差額錄取,并向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提供最終的錄取名單。錄取人員將成為留學基金委-哈佛/麻省理工獎學金的獲得者。錄取人員將作為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派出,須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交納保證金等手續(xù)。
本獎學金的全部費用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美國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共同負擔。留學基金委方提供前兩年的獎學金,包括學費、生活費(含海外學生醫(yī)療保險)、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等。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根據(jù)學生學習情況按照學校標準提供從第三年至完成學業(yè)所需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