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每個留學新西蘭學生都必須經(jīng)歷的,但雖然每個赴新留學生都有打工經(jīng)歷,卻還是有很多人對新西蘭的打工政策了解不透徹。下面為大家解析新西蘭的打工政策。
留學生如果是以取得新西蘭技術(shù)移民資格為目標進行學習,或正在考取新西蘭政府承認的某項職業(yè)資格,也都可以申請學生許可的變更,但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15個小時。留學生在課程進行期間提出的身份變更要求,可以不用提供身份變更申請表并免除申請費用。
根據(jù)2005年開始實施的政策,留學生在新西蘭學習期間的打工很方便。新西蘭允許學生在學習期間打工。在學期之中,每周打工的時間可達20個小時。但新西蘭留學生如果希望能夠在假期外出打工,需要向當?shù)氐囊泼癫块T提出申請,申請獲得批準后才可以在限制時間內(nèi)打工。
新西蘭政府規(guī)定,接受12個月以上全日制教學的學生可以在支付變更費用后,變更其學生許可,獲得許可的學生可以外出打工。留學生在新西蘭學習碩士課程的,也可以申請更改自己的學生許可,但將被要求每周兼職時間不超過8小時,申請時留學生需要附上自己學校開具的證明信。